嗡纠缠吗。

    不是战时,人类的偏向大多是倾向于——

    “浮世,耀阳,踏歌,剑冷,沉静而稳重,精致而美好,是森林,是山月。”

    “扯什么有的没的,看我的:美人,约吗!我倒贴那种!”

    “建议前面撒泡尿照照自己,被太阳神亲吻过的光辉之貌,您配吗?”

    “太阳神亲吻……诸君,我有一言……”

    “闭嘴!”

    “不,我偏要说偏要说!@大都会人间太阳神,有没有考虑谈个恋爱,你们颜值相配啊!”

    暴风雨袭来那般,被太阳神亲吻过的人和太阳之子的CP一下子被拉起来,粉丝认认真真建后援会,安利人入邪教,甚至很快就有大触画了同人图。

    画里,金发蓝眸的光辉之貌手脚被缚,玫瑰花蔓捆绑出暧昧色彩,他半跪着,扬起纤细的脖颈,眼神平静地凝视高大的男人,血液自花蔓下弥漫。太阳之子抱肩漂浮,低头与他对视,红披风在空中飞扬,挡住阳光,往骑士面容投落阴影。

    “yooooo~”粉丝们疯狂转发,“我嗑了!这对我磕了!”

    至于有人说切斯特驯养的龙太过庞大,暴走后能够毁灭城市的言论,大部分人都是:“不听,不听,我不听,他长得那么好看,才不会伤害人呢!”

    挑拨的人一口血闷回胸口,“谁说他伤害人,我是说,龙也是畜生,假如畜生不听命令,屠杀平民怎么办!”

    “他长得那么好看,背叛他?黑龙眼瞎啦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你他妈跟你们这群颜粉说不清楚!

    骑士将抢劫犯送到警局后,收起黑龙,开始街道漫步。隐晦地用好奇的目光打量从他的设定里,不应该了解的城市。

    汽车驰过时,他想,他落脚的,是个宽松的城市,没有禁止城内疾驰。他那年代,哪怕是贵族,都不允许魔兽在城里把车辆拉得飞快,你哪怕是生性|爱草原疾驰的银狼,到人类的城里也得乖乖走路,跟不屑的蛮牛保持同样的速度。

    他面前是特色餐馆,黑石头垒成的大门,常青藤爬满石墙,黑黝黝的餐馆里,照明的是小颗小颗铺满内墙的发光珠子。

    骑士走进去,发现店里的桌椅是天然的青石打磨成的,触手冰凉。

    室内气温同样是凉爽的——难道是刻有调节温度的炼金阵吗?

    他看店内时,店内的人不由自主地看向他。

    他就是天生的发光源,就像亚当夏娃心心念念想要品尝的禁果。

    这是米斯蒂想要的效果——托尼·斯塔克热爱美人,她给他阿佛洛狄忒。

    此起彼伏的勺子/叉子摔桌上/餐盘里的声音,有人偷偷举起手机拍照,忘记闪光灯,引来骑士短暂的一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