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埃塔刚被迪蒙买下时发生的故事。

    戴沃家族在社交圈和商业领域都取得了显赫的地位,家族的财富主要来自于房地产开发。作为家族长女,即使不受待见,迪蒙却也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房产——她不过十四岁,已是贝尔霍庄园唯一的主人,因此可以在这座独属她的庄园里胡作非为。

    正值盛夏,阳光砸在身上火辣辣的疼。成群的奴隶在烈日炙烤下汗流浃背,气喘吁吁地摘葡萄。

    埃塔抹去糊住眼睛的汗水,深褐色的肌肤被汗水浸透,宛如融化的巧克力糖浆。仆人们聚在一起絮絮低语,字词间充满对迪蒙的谩骂:

    “真有病,午休时间把这么多人叫起来摘葡萄,只是因为想酿葡萄酒!”

    “这玩意又不是一时半会儿能酿好的,着什么急…”

    “贵族真是不把仆人的命当命…”

    “一群下贱的奴隶嘀嘀咕咕什么呢?还不快点干活!”

    鞭子破开闷热的空气打下,发出冷冽的“咻咻”之声。嘈杂的低语声被鞭子打散,只剩下喋喋不休的蝉鸣填补空气。

    “你们忘记前几天被割掉舌头赶走的那个仆人了吗?竟然还敢多嘴!”

    拿着鞭子的管事又挥下一鞭,开始来回踱步视察。有个奴隶因中暑晕倒在地,被一鞭子抽醒。管事揪着他的耳朵把他拎起:“别偷懒!”

    埃塔暼了眼那奴隶被揪出血的耳朵,猛地一抖,惊出一身冷汗。管事差点和他对上视线,他慌忙移开眼,快步走回自己的房间。

    他不必像其他仆人一样低声下气讨生活。那位心高气傲的小姐格外担待他,甚至为他准备了一间堪称豪华的单人房,生活用品一应俱全,家具是鎏金雕花红木,被褥是丝绸天鹅绒。埃塔就像块被丢进金玉珠宝中的石头,格格不入,却因珠光宝气的衬托平添了几分贵气。

    被迪蒙买下的这两日几乎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刻。他不必干活,每日赖在柔软的床铺中安然度日,有女仆专门为他准备三餐,都是他叫不上名字的稀罕食物。他顾着大快朵颐,没注意到送餐女仆眼角眉梢的怜悯和悲戚。

    埃塔那时才十七岁,懵懂莽撞的年纪,丝毫不知迪蒙这是把他当禁脔养,华丽的房间是迪蒙为他准备的囚笼。他还在为自己被好主人买下而感恩戴德。

    到第三日,埃塔的小房间迎来除送餐女仆以外的第一位客人。客人整个人仿佛用象牙和玫瑰叶制成,面容俏丽,肤色白皙,黑眸红唇。浓密卷曲的黑色长发如绸缎垂落肩头,雪白脖颈上带着珍珠项链。她穿了件红色低腰长裙,蓬起的裙摆布满装饰性蕾丝和刺绣,一看便非富即贵。

    他认出这是买下他的小姐,也是诸多仆人咒骂的对象——迪蒙·戴沃。

    “前几天我去父亲家参加宴会,所以没来看你。这里的生活怎么样?”迪蒙自顾自走进屋内,坐上他的床榻,动作轻盈如羽絮轻点水面。屋里泛起一阵馥郁的玫瑰香,埃塔走到迪蒙身边坐下,摄人心魄的玫瑰香浓得呛鼻,平添了几分压迫,让他头脑发晕。

    尊贵的小姐看起来比他小几岁,长得稚嫩又水灵,挂着婴儿肥的脸像刚剥壳的鸡蛋,坐在那儿活脱脱一个精致的洋娃娃。分明是张人畜无害的脸,声音也是脆生生的甜,埃塔却紧张得掌心冒汗:“非常好,我从来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,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…小姐是我的大恩人。”

    “我是你的…大恩人?哈哈哈!”迪蒙语气戏谑地重复了一遍他的话,嫩葱似的指尖抵住红唇,笑得东倒西歪。她擦了擦眼角笑出的泪水,重新坐直,身姿挺拔如天鹅,伸出柔若无骨的手拍了拍床铺:“那现在轮到你报恩了。把衣服脱了,趴到床上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埃塔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厚唇微张,瞪大湛蓝的眼,眼中充满困惑。

    刚才还笑嘻嘻的娇美少女沉下脸,初现锐利雏形的五官浸染寒霜:“你听不懂贵族口音吗?要我再重复一遍?”

    不行!他决不能脱衣服!如果畸形的身体被这位小姐发现,他一定被当成怪物丢出去,在饥饿与烈日中暴尸街头。

    “扑通”一声,埃塔跪在这个十四岁的小娃娃脚下:“小姐,我、我可以干活!不管是打扫还是种地我都会…”